《明史·曾鉴传》原文及翻译
明史
原文:
曾鉴,字克明,其先桂阳人,以戍籍居京师。天顺八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通州民十余人坐为盗,狱已具,鉴辨其诬。已,果获真盗。成化末,历右通政,累迁工部左侍郎。弘治十三年进尚书。
孝宗在位久,海内乐业,内府供奉渐广,司设监请改造龙毯、素毯一百有奇。鉴等言:“毯虽一物,然征毛毳于山、陕,采绵纱诸料于河南,召工匠于苏、松,经累岁,劳费百端。祈赐停止。”不听。内府针工局乞收幼匠千人,鉴等言:“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,而兵仗局效之,收至二千人。军器局、司设监又效之,各收千人。弊源一开,其流无已。”于是命减其半。太监李兴请办元夕烟火,有诏裁省,因鉴奏尽罢之。十六年,帝纳诸大臣言召还织造中官,中官邓瑢以请,帝又许之。鉴等极言,乃命减三之一。其冬,言诸省方用兵,且水旱多盗贼,乞罢诸营缮及明年烟火、龙虎山上清宫工作。帝皆报从。
正德元年,雷震南京报恩寺塔,守备中官傅容请修之。鉴言天心示儆,不宜重兴土木以劳民力,乃止。御马监太监陈贵奏迁马房,钦天监官倪谦覆视,请从之。给事中陶谐等劾贵假公营私,并劾谦阿附,不听。鉴执奏,谓马房皆由钦天监相视营造,其后任意增置者,宜令拆毁改正,葺以己资,庶牧养无妨而民不劳。报可。内织染局请开苏、杭诸府织造,上供锦绮为数二万四千有奇。鉴力请停罢,得减三分之半。太监许镛等各赍敕于浙江诸处抽运木植,亦以鉴言得寝。
孝宗末,阁部大臣皆极一时选,鉴亦持正。及与韩文等请诛宦官不胜,诸大臣留者率巽顺避祸,鉴独守故操。有诏赐皇亲夏儒第,帝嫌其隘,欲拓之。鉴力争,不从。明年春,中官黄准守备凤阳,从其请,赐旗牌。鉴等言大将出征及诸边守将,乃有旗牌,内地守备无故事,乃寝。其年闰正月致仕。旋卒。赠太子太保。
《明史》列传第七十三
译文:
曾鉴,字克明,其祖先是贵阳人,以戍边吏卒户籍居留京师。天顺八年考中进士。授官刑部主事。通州百姓十余人被判罪为盗,已经结案,曾鉴分辨他们的冤情。不久,果然捕获真盗。成化末年,历任右通政,多次晋升至工部左侍郎。弘治十三年晋升尚书。
孝宗在位久,海内乐业,内府供奉逐渐增多,司设监请求改造龙毯、素毯一百有余。曾鉴等说:“毯虽然只是一物,然而从山、陕征收毛皮,从河南采集绵纱等原料,从苏、松召集工匠,经历几年,百般劳民伤财,请赐命停止。”皇帝不听从。内府针工局请求收年幼工匠一千人,曾鉴等说:“往年尚衣监收匠一千人,而兵仗局效仿,招收达到二千人。军器局、司设监又效仿,各收一千人。弊病的源头一开启,其流弊就不会停止。”皇帝于是命令减去其中一半。太监李兴请求置办元宵烟火,皇帝有诏裁除减省,因曾鉴上奏而完全罢止。十六年,皇帝采纳诸大臣建议,召回织造中官,中官邓璇以此请求,皇帝又同意了他。曾鉴等极力进言,皇帝于是命令减去三分之一。这年冬天,述说各省正在用兵,并且水灾旱灾不断多生盗贼,请求罢止各地营修工程及第二年烟火和龙虎山上清官工程。皇帝都批答依从。
正德元年,雷震南京报恩寺塔,守备中宫傅容请求维修。曾鉴说天心示警,不应大兴土木而使民力劳顿,皇帝于是罢止。御马监太监陈贵奏请迁移马房,钦天监官倪谦复查,请求依从。给事中陶谐等弹劾陈贵假公营私,并弹劾倪谦阿谀依附,皇帝不听从。曾鉴坚持上奏,说马房都由钦天监监督测量地势营造,其后任意增置的,应命令拆毁改正,用自己的资金修葺,希望牧养不受妨碍而百姓不劳顿。皇帝批答同意。内织染局请求开设苏、杭诸府织造,上供锦绮二万四千多匹。曾鉴极力请求停罢,得以减去三分之半。太监许镛等各自携带皇帝敕令在浙江各地抽运木材,也因曾鉴上言得以罢止。
孝宗末年,合部大臣都是一时最好人选,曾鉴也坚持正义。到与韩文等请求诛杀宦官不能成功,留下的诸大臣都恭顺避祸,只有曾鉴持守原来的节操。有诏赐皇亲夏儒府第,皇帝嫌其狭小,想扩建。曾鉴极力争辩,皇帝不从。第二年春,中官黄准守备凤阳,皇帝依从其请求,赐旗牌。曾鉴等说大将出征及诸边守将,才有旗牌,内地守备没有这样的旧例,于是罢止。这年闰正月辞职,不久去世。追赠太子太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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