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渔《蔬食》原文及翻译
李渔
原文:
声音之道,丝不如竹,竹不如肉,为其渐近自然。吾谓饮食之道,脍①不如肉,肉不如蔬,亦以其渐近自然也。草衣木食,上古之风。人能疏远肥腻,食蔬蕨而甘之,是犹作羲皇②之民,鼓唐虞之腹,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。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是是则谬矣。吾辑《饮馔》一卷,后肉食而首蔬菜,一以崇俭,一以复古;至重宰割而惜生命,又其念兹在兹,而不忍或忘者矣。
论蔬食之美者,曰清,曰洁,曰芳馥,曰松脆而已矣。不知其至美所在,能居肉食之上者,只在一字之鲜。此种供奉,惟山僧野老躬治园圃者,得以有之。不论城市山林,凡宅旁有圃者,旋摘旋烹,亦能时有其乐。
(选自《闲情偶寄》,有制改)
[注]①脍:细切的肉。②羲皇:指伏羲。后文中的“唐虞”指唐尧与虞舜,都是上古时候的贤王。
译文:
声音的基本理念,是弹弦不如吹奏,吹奏不比歌唱,这是因为它一步步更加合乎天地万物自在生长的道理。吾认为饮食的基本原则,是脍不如肉,肉不如蔬,也是因为它一步步更加合乎天地万物自在生长的道理。以草为衣,以木为食,上古的风俗。人能疏远肥腻的食物,只吃蔬菜而感到甘甜,不使腹中的蔬菜受肉腥践踏。这就如同做了伏羲氏时代的百姓,像唐尧、虞舜时代那样吃饱肚子,这与崇尚古玩是同样的趣味。这被世人觉得奇怪,放弃美名而不要,却认为这种说法是异端邪说,认为像佛法一样,这是很错误的啊。我编辑了《饮馔》一卷,认为肉食在其次,而蔬菜为首选,一是为了崇尚节俭,一是为了恢复古风;至于看重宰割(牲畜)而珍惜生命,又因为想着这一点,而不忍心或忘掉了啊。
要讲到蔬菜的美味,就是清淡、干净、芳香、松脆这几样。人们不知蔬菜的美味是在肉食之上,可以用鲜这个字来形容。这种享受,只有山里的和尚、野外的人家和那些亲自种植的人才能够得到。不管是城市还是山林,只要住所旁边有菜圃的人家都可以种,随时摘随时吃,也可以享受这种乐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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