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语弃市
拼音:ǒu yǔ qì shì
近义词:
反义词: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
解释: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
出处: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例子: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80章注8:“这一时期,新疆变成了一个~、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。”
谒后语:
谜语:
成语故事: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
相关成语
版权所有 成语词典 浙ICP备05019169号-2